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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论

数字动态绘画中绘画的时空特性研究

THE TEMPORALITY OF PAINTING IN DIGITAL MOVING PAINTING

HUANG SONG SHENG, Azian Binti Tahir, ISSAREZAL ISMAIL

Quantum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 2026-08-31

开放获取艺术理论影响因子 ≈0.3

摘要

绘画在数字动态绘画中的时间性是艺术家与理论家们长期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与按过去、现在、未来顺序依次展开的历时性时间观念不同,绘画中的时间概念呈现出共时性的特征,即过去、现在与未来被整合为一种独特的整体结构,彼此重叠并相互渗透,这正是绘画在时间表现方式上与摄影或电影最根本的区别。通常而言,绘画的视觉呈现形式是静态的,但艺术家通过反复叠加颜料、材质、笔触,或是运用正负空间的构图手法,借助共时性的特征来传达时间概念。本研究试图探索一类数字动态影像,这类影像中的视觉元素处于持续循环的重叠与渗透状态,其演变过程难以明确区分出现顺序,进而消解了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的界限。此类作品能够以动态的方式展现绘画的时间维度,由此表明绘画史或许需要考虑引入新的表现范式。

本摘要由 AI(Hy-MT2-Pro)翻译生成,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准。

AI 综述

基于全文生成
主要观点
论文首先区分“时间”与“时间性”:前者是可量度的、带有先后次序的量度(亚里士多德式的方向性),后者是对时间的哲学解释,并由此分出以过去—现在—未来依次展开的历时性(diachronic)与三者融为“原初综合”、彼此重叠渗透的共时性(synchronic)两个方向。论文主张,绘画的时间性呈现为共时性,这正是绘画在时间表达上区别于摄影与电影的核心:梅洛-庞蒂以热里柯《埃普索姆的赛马》说明绘画在当下中同时唤起过去与未来,杜夫海纳以“从静止走向运动”的凝固之动说明绘画是过去、现在、未来的综合,伯格则以“短暂与永恒的共存”标示绘画不可分割的同步结构,蓝友利进一步指出古希腊艺术的时间本质是对“时机”的把握。在此理论基础上,论文指认出一类数字动态影像:屏幕上的视觉元素处于循环往复的重叠与渗透状态,其演变无法区分出现的先后顺序,过去、现在、未来的界限因此被消解。论文以格茨1962—1963年的《Density 10:2:2:1》为这种“动力电子绘画”的源头,并以 Diana Ilithya《Rain》(2025)、Guandanarian《Fractal Research part 2》(2025)、Kit Valo《CH20》(2025)为例,论证绘画的共时性时间性获得了动态形态。据此论文提出,绘画史书写或需纳入一种新的绘画表达范式。
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质性取向下的“概念性论文”(conceptual paper)框架,目标是对特定现象给出描述性或解释性观点,而非量化或普遍化的统计。其文本不由访谈、田野调查或实验等实证方法产生,而是基于既有文献,按概念性论文“整合并提出构念之间的新关系”“发展逻辑完整的论证而非经验检验”的路数推进,与以评述和批判某一领域既有发现为目的的综述文章不同。作为补充方法,论文纳入观察法与视觉分析:作者在 Instagram 数字视觉社群中观察到一类动态影像,由此联想到绘画的时间概念与理论,并按 Baker(2006)的建议持续观察、收集、分类与记录适合讨论的作品。对相关作品的文本描述依据视觉分析方法,涉及线条、色彩、形状、肌理、平衡、重复与空间等视觉特征(Ragans, 1988)。理论材料方面,论文辨析了亚里士多德、康德、萨特、海德格尔对时间与时间性的不同界定,并援引梅洛-庞蒂(1993)、杜夫海纳(1973)、伯格(2018)、蓝友利(2013)关于绘画时间性的论述,以及 Mercioiu-Popa、Le Poidevin、Merjian、Guillermet、Mehring 等人的研究。案例材料为格茨《Density 10:2:2:1》(1962—1963),并对照里希特《Rhythmus 21》(1921)与菲辛格《An Optical Poem》(1938)以及上述三位当代数字艺术家的作品。
学术贡献
在理论层面,论文把“时间”与“时间性”作出区分,并将绘画时间性的解释归纳为历时性与共时性两条路径,把绘画本体论中梅洛-庞蒂、杜夫海纳、伯格的共时性论述与蓝友利关于古希腊“时机”式时间、立体主义与未来主义之局限的分析并置,形成一个可用于解读动态影像的概念框架。在研究对象层面,论文将绘画时间性的讨论从实体绘画延伸到数字动态影像,提出“digital moving painting”这一范畴,用以指称视觉元素循环重叠、渗透且无先后次序的那类影像。在谱系层面,论文确认格茨的动力电子绘画——依托电视成像机制与视觉后像而非逐帧放映——是这类表达的早期范例,并指出里希特、菲辛格的抽象动画因建立在电影历时性之上而被格茨视为无关实践。在材料层面,论文引入 Diana Ilithya、Guandanarian、Kit Valo 三位创作者的作品,以“正面前律”、固定视角、无场景切换与循环等特征说明其短暂与永恒并存的结构。论文最终指向绘画史书写可能需要纳入一种新的绘画表达范式这一问题域。
存在局限
研究自我限定为概念性论文,其观点未经经验检验,作者本人也承认文中论证线索“需要借助相关作品进一步展开”,因而命题的成立与否仍停留在逻辑推演层面。样本构成不清晰:除格茨一件历史作品外,当代案例仅为三位艺术家各一件作品,材料中未明确提及作品的选取标准、样本数量、观察时段与平台范围,也未说明所观察的 Instagram 社群由哪些创作者与作品构成。论证主要依靠研究者对作品视觉特征的文本描述,观察与视觉分析被定位为“补充方法”,材料中未明确提及编码规则、描述规程或多人校验,因而“重叠渗透”“无先后次序”等特征的判定缺少可核验的程序。理论支撑较多依赖二手转述,例如对现代绘画时间性的判断反复援引蓝友利 2013 年的博士论文,材料中未明确提及对相关作品原作、艺术家自述或电视成像技术文档的一手考察。概念边界亦未严格划定:论文未给出“数字动态绘画”与电影、动画、生成艺术、动态图形之间的判别标准,也未讨论观众感知层面的验证,而其对共时性的确认恰恰依赖于“无法分辨先后”这一观察者判断。此外,论文提出绘画史需纳入新范式,却未说明该范式与既有绘画史叙事、机构分类或创作实践之间如何衔接。
进一步研究方向
按论文自身提出的路径,应继续在线上视觉社群中观察、收集、分类与记录符合讨论条件的作品,并建立含创作年份、发布平台、技术手段、时长、循环方式等元数据的样本库,公开选取标准与纳入排除规则。可对 Diana Ilithya、Guandanarian、Kit Valo 以及同类创作者进行访谈与创作过程记录,考察其创作是否以绘画时间性为自觉前提,用以检验论文关于“循环重叠即共时性”的推断。可设计对照实验,以格茨《Density 10:2:2:1》与当代数字作品为刺激材料,控制“闪烁—后像融合”与“逐帧播放”两种呈现条件,检验观众是否报告过去、现在、未来界限的消融,从而为共时性判断提供感知层面的证据。可将里希特、菲辛格等抽象动画纳入同一比较框架,以“是否依赖场景切换与线性进程”为操作性变量,检验论文关于其属于历时性范式的判断。可采用逐帧标注的图像序列分析,记录像素块、符号与形体边界的出现—消失—再现,量化前后帧之间元素的部分替换比例,为“重叠渗透”建立可测量指标。在艺术史书写层面,可比较现有绘画史教材、线上展览与平台标签对这类作品的归类方式,考察“新绘画范式”是否已在分类制度中取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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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相关论文

话题:Visual Culture and Art Theory